关于启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业务的通知
驻孟加拉国使馆
2023-03-31 15:16

为向海外公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公证服务,实现领事服务“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根据中国外交部统一部署,自2023年4月1日起,中国驻孟加拉国大使馆将与国内公证机构(名单见附件1)合作,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用信息化手段便利在孟中国公民办理相关公证事务。请有办证需要人员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申办条件

当事人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大陆地区居民;

(二)在孟加拉国连续停留满180天或持有停留期超6个月的学习类、工作类等签证;

(三)公证书拟在国内使用,公证事项系使馆无法办理的(包括涉及房产、股权、继承等重大财产类事务声明、委托等),且当事人自愿选择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四)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禁止性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当事人之间对申请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四)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五)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六)申请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七)申请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八)当事人拒绝按规定交纳公证费的;

(九)其他不适合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情形。

二、申办流程

(一)当事人自行联系相关国内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机构经审核决定受理后,当事人需将与国内沟通情况连同本人护照复印件发至使馆邮箱进行预约,使馆与公证机构、当事人共同商定办理时间。当事人须本人到馆完成公证程序。

(二)当事人在约定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护照、身份证及办理公证相关材料到使馆,现场签署《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权责告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2)和《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证须知》(见附件3),明确相关权责和使馆免责条款。

(三)视频公证开始后,当事人应根据公证员的要求,亲自操作系统,远程回答提问,在线完成办理。

(四)当事人按照公证收费标准的规定,直接向公证机构交纳公证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使馆不就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收取任何费用。

(五)当事人与公证机构自行商定取件方式。如需邮寄材料,由使馆协助以当事人名义代为邮寄国内,并请当事人签署邮寄承诺书(见附件4),邮费由当事人承担。

三、相关规定

(一)当事人向国内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应如实告知、填写所申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

(二)对所填写的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信息,以及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将及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形式依法进行核实。如因当事人不如实填写申请公证事项的信息、上传的证明材料不真实、不合法,或因条件所限无法核实到有关信息的,公证机构将不予办理。

(三)当事人根据邮寄承运部门关于邮寄过程中发生材料丢失,损毁等赔偿条款自愿投保,如发生纠纷应当由当事人自行与承运部门协商解决。

(四)当事人选择采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方式申办公证,即视为当事人自愿申办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已阅读、理解、知晓、认可本须知中每一项内容,并愿意接受相应规则的约束,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免除使馆的一切责任。

四、联系方式及办证时间地址

(一)中国驻孟加拉国使馆公证业务咨询电话:+88-01713090563,远程视频公证咨询邮箱:dhaka@csm.mfa.gov.cn

(二)办理时间:周日-周四 上午9:00-12:30(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址:中国驻孟加拉国大使馆公证室(PLOT 2&4, EMBASSY ROAD, BLOCK-1, BARIDARA, BANGLADE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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