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结婚不持异议领事证明须知
2026-10-20 16:57

中国公民与孟加拉国公民在孟加拉国登记结婚,使馆可按孟有关部门要求出具《结婚不持异议领事证明》。

一、申请材料

1、中方当事人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证明申请表》、《婚姻状况声明书》。

2、中孟双方当事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为避免申请人在接案窗口长时间排队,建议提前填写相关表格并备齐材料。

2、当事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经公证的委托书。

3、领事证明免费办理。

三、办理时限

1、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真实、合法、充分,证明事项真实、合法的,自受理之日起第4个工作日出具领事证明。

2、请在取证单上注明的日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领取领事证明。

附件:1、领事证明申请表.docx

          2、婚姻状况声明书.docx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